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额度限制,4月17日,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确认上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通知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根据通知显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对于同时符合以上两种情形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附: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采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包括担保公司担保、质押、个人信用即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期房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担保;
5、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停止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6、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