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并优化设定最低贷款额度,对群众而言是较大的利好措施。小编同时为大家整理了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起来看看。
据了解,4月22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政策主要优化了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并设定了最低贷款额度以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支持。
根据新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将不再被纳入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此前,住房套数是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为单位,参考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来认定。现在,这一标准改为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且只参考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名下的住房套数和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此外,为了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扶持,新政设置了最低可贷额度。夫妻双方合计月均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最低可贷额度从原先的21万元提升至25万元,增加了4万元。
附: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时间)。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按国家规定可延长退休年龄的,退休年龄从其规定。
(三)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五)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六)已按规定支付首期房款。
(七)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八)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