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经济适用房还可以再买房吗

发布时间:2021-05-16 17:50:43 来源:楼市网 81次浏览

文章摘要:经济适用房是对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房价比市面上的商品房价格低,很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在经济条件变好后还想再买房,这种情况是否允许呢?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如果想要买房的话,名下的经济适用房要退还。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产权和用途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进行上市交易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且经济适用房只能用来自住,是不能够借给别人或者出租出去的,也不能用于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如果房主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就会被政府收回,而商品房的购房人取得的是完全产权,是可以自由进行上市交易,并且可以自住、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

2、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申请的,因为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在不考虑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3、交易与转让不同:

经济适用房想要上市进行交易是需要符合满5年的条件,并且转让所得需交纳30%作为土地款。如果大家所购买的经适房不满5年的,是不可以交易和转让的,但是满5年的经适房如果上市出售,要交土地等价款。但是商品房交易是不受满5年条件限制,且不用交纳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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