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过户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16 17:41:34 来源:楼市网 251次浏览

文章摘要: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质的住房,房价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低,在申请的时候有条件限制,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出售过户。

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出售,满足上市条件后才能交易过户。

超过5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济适用房交易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数据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热门楼盘查看更多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