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售和商铺出租的意思

发布时间:2021-07-01 12:57:01 来源:楼市网 76次浏览

文章摘要:作为房东,如果想要将商铺进行转让的话,首先需要了解商铺出售和商铺出租的含义,商铺出售就是将商铺进行买卖。

商铺出售是指商铺所有人将其商铺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接受该项房产并给付所有人约定价款的行为。经过商铺买卖行为,买方一次性地取得了商铺的所有权和全部使用权。它是房产交易中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商铺出租就是房东本人,对外出租自己的门面房。但是房屋出租价,是根据地点和大小而定的,价格是所在地的所有门面房基本统一的。

商铺出租的注意事项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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