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要缴纳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2021-06-29 16:14:11 来源:楼市网 88次浏览

文章摘要:买房是要缴纳税费的,而安置房是属于给被拆迁人的房子,进行买卖也是要缴纳费用,那么安置房买卖要缴纳什么费用?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是按房款的1.5%,其中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是按3元/平方米,测绘费是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是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营业税按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按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买卖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1、价格风险:如果出现了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部分都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

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这样一来拆迁户就会觉得自己的利益收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或者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政策风险:根据相关的规定和政策: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3、人为因素:有些拆迁安置房也许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来源就很明确了,权属也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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