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还需履行租房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1-06-28 13:53:40 来源:楼市网 76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现实生活中,租金收入是公司的收入来源之一,公司出租房屋、机械设备等的,可以取得租金收入。而公司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司注销还需履行租房合同吗?

公司注销后,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公司不再具有主体资格,所以不需要履行租赁合同,但公司要在注销前处理示到期的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租房合同违约责任

1、租房合同转租违约责任,在于房东方面,未经房东同意转租,租客若在租房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在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转租,属于租客单方违约,此时房东既可以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可以追究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赔偿。

2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1、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2、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3、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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