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见证人吗

发布时间:2021-06-23 16:19:10 来源:楼市网 92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产继承的实例在现实中常有发生,关于房产继承很多事宜人们还不是很清楚,很多人都不清楚房产继承需要见证人吗?一起来了解下。

房产继承不需要继承人,只要所有继承人去公证机关公证即可。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继承父母房产有什么新规定?

1.扩大了继承的范围

在过去的继承法中,继承通常是按第一、第二、第三顺序进行的。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前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另一方面,代位权只能获得父亲或母亲有权享有的份额。

但变更后,在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添加了“兄弟姐妹的子代”的继承权,因此新法中扩大了继承范围。人们经常说侄子,侄女,侄子等等继承。继承人先死于他人面前的,代位权有权继承。

2.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目前,养老困难是全民特别是多子女家庭面临的一大挑战,随着老人年纪增大自己无法自理的时候,就需要依靠子女了,所以我国不少家庭在赡养老人方面一直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除此之外,遗产继承问题也层出不迭。如果没有遗嘱,子女之间往往会产生财产纠纷。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本是同根生,却因为遗产纠纷问题而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因此,立遗嘱是最好的办法。

因此遗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独生子女因为没有遗嘱,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子。只能与其他也有继承权的人“均分”。当然也不乏这样的事件发生,孩子们对父母一点也不孝顺,从来不孝顺父母。在这个时候,父母可以预先立遗嘱,不让那些“不孝子”拥有房产继承权。

但是,如果你想更改遗嘱,你需要去公证处重新立一份遗嘱。而且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腿和脚都不那么方便了,那么到公证处做公证可能也不那么容易了因为之前的继承法规定,违背实际需要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撤销和变更原公证遗嘱。然而,在新规下,如果那些“不孝子”良心发现,意识到自己的“无耻”行为,并且愿意悬崖勒马,做出改变。在得到父母的原谅之后,失去的继承权就可以恢复。也就是说,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撤销第一份公证遗嘱的效力。

不得不说,当父母还活着的时候,谈论继承确实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然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观念的改变,遗产的分配已经从“身后事”转变为“身前事”,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为减少遗嘱纠纷,更好地保护遗嘱人的自由意志,因此,《民法典》的新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或变更遗嘱。这与以往继承法有很大不同。这就意味着,公证的有效性将不再优先,而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3.立遗嘱的两种新方法

考虑到老年人立遗嘱的实际情况,过去父母多立遗嘱时根据公证遗嘱的效力先行,《民法典》的实施使遗嘱认证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但修改后的最终遗嘱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最终遗嘱为标准。无论是不动产的继承,还是其他财产的继承,都可以通过公证、自书、口头、录音、代书五种遗嘱形式。不过,《民法典》修正案还增加了两种新的立遗嘱方式,即打印和录像。但需要有两个及以上的证人。秘密立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无论如何,继承、出售或转让给转让人最划算的方式是什么?首先,由于转让成本最高,因此不包括转让,约占房产估计价值的4.3%。售价约为成交价的3%。遗嘱继承不收取额外费用。如果你已经拥有房产,不管你继承了多少年,你都必须为房产销售缴纳20%的税。当然通过这两种遗产继承形式,也可以将遗产过继给子女。对于继承父母财产的子女来说,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选择遗产转移也是最经济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不需要纳税,只需要280元左右的注册费就可以了。这自然是孩子们最便宜的继承方式,有了遗嘱就不存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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