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有什么办法可以获得宅基地

发布时间:2021-05-15 22:53:10 来源:楼市网 129次浏览

文章摘要: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名生存的基础,但是有很多农村家庭没有宅基地,也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有什么方法获得?

在新版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后,可以通过下列三种方式,获得宅基地:

1、申请宅基地简化程序

根据以往农村土地管理修正案的规定,农民提出宅基地申请后,先要交由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完成后,再由县政府进行批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耗时也比较长;

但是,根据新政,土地管理法修正后,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可以直接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再经过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即可,省略了由县政府批准的流程,让农民能够更方便地申请到宅基地;

2、退出宅基地后再分配

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基本上都已经在城市买房定居,这类农民大都会选择自愿将土地退出,像这类土地可以通过村集体同意后,直接规划分配给没有宅基地的农民;

3、没有宅基地,管理住房

针对实在是无法获得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将出面直接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居住问题,即没有宅基地的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户有所居的权利。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

1、首先你得是农村户口,村集体成员;

2、 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城乡规划以及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安置征收的;

3、家庭现有人均宅基地低于3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4、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

4、村民自愿退出旧宅基地;

5、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

农村宅基地申请步骤

1、 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 村委会审议研究,通过公示,征询本村村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在村民报告中签署同意,报镇政府审核;

3、 镇政府对宅基地进行实地踏勘,确认无异之后,通知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绘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并提交申请;

4、 镇政府接收后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退回村委会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核通过的,按地类情况分级审批;

(1) 申请用地属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镇政府在完成审核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通知村民提交通用图纸(也可选择设计),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备案;

(2)申请用地属农用地的,镇政府在完成审核(占用耕地的,还需完成补充耕地)后以批次形式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经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镇政府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核通过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再按流程4(1)审批用地。

5、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完成后,镇政府组织指导村民按照审批要求建设;

6、房屋竣工后,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申请材料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组织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并按程序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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