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6-18 15:07:19 来源:楼市网 64次浏览

文章摘要: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类型有很多种,其中有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等。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是什么意思呢?与商品房之间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而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以盈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房屋特点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开发的房屋主要为适宜居住的普通住宅,将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并要求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功能“适用”,做到“小而舒适”。而商品房的建筑成本较高,除包括普通住宅以外,还有别璧、公寓等,房屋面积也无限制。此外,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也比较适中,要比同等位置、地段的商品房的价格低,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2、国家相关政策不同。

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给予了很多政策优惠。比如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给,开发商无需向政府

交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而商品房开发商开发商品房所需建设用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需要向政府交纳相当数额的土地出让金。此外,商品房在其他相关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也基本没有优惠政策。

3、销售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人群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国家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申报、登记、审批和监督机制,只有持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及《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的购房人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且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而对于商品房的销售对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没有限定,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都可以成为商品房买卖行为的主体,并且对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套数也没有限制。

4、上市交易的限制不同。

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须满一定年限才可以按照要求上市交易,并且需要经房屋所在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未满一定年限,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而商品房上市交易条件则比较宽松,购房者及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只要符合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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