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1-06-18 13:53:12 来源:楼市网 138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房屋租赁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去房管局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那么房屋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呢?房屋备案证明应该怎么打印出来?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是什么

1、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备案登记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副本,包括了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后归档。房屋登记备案证明的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2、要进行房屋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到当地的产权产籍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因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购房当事人在签订购房相关合同之后,要去房产登记管理办理,如不办理将遭到多个部门的严查,因此进行房屋登记备案证明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3、在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唯独不动产的交易合同以登记备案为生效的条件,其他都是签字盖章生效,因此房屋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只有双方签字盖章是不行的。所以一定要进行房屋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备案证明怎么打印

1、房屋备案证明的打印,需要到房管局进行办理的。首先要到房管局的服务台告知需求,然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相应窗口等待叫号。

2、服务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再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相应窗口等待。

3、从服务窗口领取《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

4、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5、由此可见,房屋备案证明的打印并不能当场获取,需要办理成功以后,等待7天次可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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