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押金和保证金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1-06-14 14:12:50 来源:楼市网 88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租房中需要缴纳的费用很多,其中就涵盖了押金和保证金,而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设定人的范围不同等等,具体需要了解房租押金和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保证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交易形式,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

保证金担保只能有租客进行,而押金可以有第三人进行担保。

3、不同的法律规定:

保证金的金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约定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并以数不清的数额为限。

4、违约后果的不同:

保证金具有保证和利用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追缴定金,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同于双倍返还定金的后果,全额返还就足够了。

房屋租赁保证金怎么收取

1、履约保证金是担保承租人按租赁合同履约的单方担保。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诸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等特别约定,此处约定的保证金实际上是一种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属于金钱质押,在签订合同或履约保证金条款时成立,当正式交付给出租人时生效。一般情形下履约保证金以补偿功能为主,惩罚功能为辅,即履约保证金主要用来补偿违约后约定的违约金额度不足的问题,但也有法院判决承认履约保证金的惩罚功能。

3、房屋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条款未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具备定金功能的,不能发挥定金的效力。定金是合同双方的担保,当约定一方交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后,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需双倍返还,交付金钱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回,此种规定体现的就是定金的效力。

4、房屋租赁合同中履约保证金担保范围没有明确约定的费用(如租金),当发生承租人拖欠的情形,如出租人无法证明其损失已经达到或超过履约保证金保证的金额的,出租人不能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

热门楼盘查看更多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