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

发布时间:2021-06-11 17:20:20 来源:楼市网 206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婚姻生活中也是一样,有的也会因为生活中的摩擦而感情不和,以至于离婚。那么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

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缴税,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房产分配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

1、房产增值部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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