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过程中东西坏了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1-06-11 13:34:14 来源:楼市网 131次浏览

文章摘要:租房过程中承租人租住的是房东的房子,一般在签合同的时候会约定清楚租房的责任,那么租房过程中东西坏了谁承担责任?

在居住的过程中,租客由于使用不当等原因对房子中物品造成损坏的,合同中有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租客与房东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

租房合同法违约责任

1、做为承租人一般的违约责任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结构或损坏房屋;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中途擅自退租的,应该按合同月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作为房东: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租客组织维修的,应支付租客费用或折抵租金,但租客应提供有效凭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租客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租客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4、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1) 房屋面积是否确实。常有这种情况,租房实际测量的面积比合同上少,这种情况,可以按单位面积扣款,明确载于合同上。

(2) 明确注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摊。

(3) 明确注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项的具体交纳办法。

(4) 要在出租方的各种物品交接清单上签字。

(5) 注明押金,押金的意义是作为房租迟缴或损坏建筑及物品等情况发生时的风险费用。合约期满后,若未发生以上情况,押金应退回给租方。

(6) 须注明天灾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害及合同终止等情况,不须由承租方负责。

(7) 核实出租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拥有者。

(8) 要求出租方在水、电等方面给予方便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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