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出售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1-06-09 13:35:33 来源:楼市网 95次浏览

文章摘要:农村房屋是农村百姓生活的基本,但是现在很多人都到城里工作买房了,农村房屋空置,有些人便想出售。农村房屋性质比较特别,想要出售的话需要满足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的房屋现在还都是宅基地上修建的,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属,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有关售卖房屋的人必须对自己所属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宅基地的申请是有条件限制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通过村委会同意:买卖交易农村房屋还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

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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