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吗

发布时间:2021-06-02 19:31:25 来源:楼市网 79次浏览

文章摘要: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需要办理房产公证,办理房产公证必须要本人到场吗,若是当事人由于不在本地或者工作繁忙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办理房产公证可以本人到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如果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授权书,指定对方为代理人,代替申请办理住房过户,需要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授权书,交于指定代理人。

办理房产公证的流程

1、办理房产公证的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资料,到房地产公正机关申请公证;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3、公证机关公证员对申请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对于不完备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制作公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理房产公证要注意什么

1、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3、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4、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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