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2021-06-02 11:54:35 来源:楼市网 60次浏览

文章摘要:买车位一般是直接按多少钱一个的方式出售的,虽然车位的价格相比房子来说很少,但是对于一些家庭来说还是很大的一笔支出,能否用公积金贷款呢?

买车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积金贷款是定向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做其他用途。

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记录;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

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且离购建、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间未超过两年;

3、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具有管理核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资格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管理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2、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3、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 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4、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5、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6、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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