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有哪些内容构成

发布时间:2021-05-30 11:13:25 来源:楼市网 187次浏览

文章摘要:物业费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用,小区业主需要按月缴纳给物业公司,但是很多业主对于物业费的构成不了解。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即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公共建筑(如过道、门厅、楼梯及道路环境)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给排水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电气、燃气、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公共照明费;易损件更新费等等。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包括:清洁工具、劳保用品、清洁环卫、垃圾外运、化粪清掏等,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包括:绿化工具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景观维护费等。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安全器械装备费等。

6.办公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办公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等。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

1、验房不合格:开发商在发出收房验房通知之后,业主们就可以前去验房了,在验房合格之后就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物业费用了,但是如果在验房的时候进行无法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这可能就会导致不能成功验房,除了这些证明之外,还需要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在验房时没有看到这些文件是可以在拒绝验房的,当然这种情况也不用缴纳物业费用。

2、开发商延期交房:开发商和业主之间是有交房的时间的,如果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无法交房时,那是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用的,还有就是开发商无法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时候,业主也是有权拒绝交接房屋的,这一行为带来的责任也应该由开发商承担,但是如果成功交接了房屋,无论业主是否要在这里居住,都是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物业费用的,以为内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3、二手房前业主欠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也有可能会遇到前房主的物业费没有缴清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这笔费用应该由使用者支付,也就是前房主支付,这种情况新业主是可以在收房之间拒交的,但是如果已经开始使用物业了,也就是需要负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原业主不缴纳的话,就会由现在的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

4、物业公司提供的额外服务:物业和业主之间是有签约合同的,如果物业违反合同条约擅自提供服务,而后向业主们收取相应的物业费,这种情况是属于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业主是可以不缴纳物业费用的,就算后续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物业公司也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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