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发布时间:2022-03-15 16:55:06 作者:唐思婵 来源:楼市网 154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产过户的方式是多种的,每种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赠与过户也是房产过户的一种,那么,你知道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吗?


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赠与人需要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过户,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若过户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费附加(3%)。

  

(三)契税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要按照3%的比例缴纳。若为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可以免征契税(国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已免征,在房产赠与过户需要贴花,5元/套。

  

(五)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评估费

  

部分地区需要对过户的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

  

什么是房产赠与过户

  

房产赠与过户是基于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

  

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不同于房屋的买卖,通常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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