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2-02-18 11:40:42 来源:楼市网 138次浏览

文章摘要:买房前人们都会先做一些准备,打探一些与房子相关的消息,会了解到房子有不同类型,这其中就包括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那么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大家都知道吗?

1、建设目的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商品房的目的是盈利;

2、土地性质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占用的土地由政府按照国家优惠政策无偿划拨,商品房建设用地需要经过公开招标,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

3、定价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引导,而商品房的价格一般由开发商自己决定;

4、购房资格的不同:大多数人都有商品房的购房资格。而经济适用房申请有严格的标准和审查程序;

5、产权限制的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商品房不受限制。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一、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它保障性质的住房。

二、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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