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无效后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2021-05-24 19:09:03 来源:楼市网 51次浏览

文章摘要:购房者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般没有特殊情况就是按照合同执行接下来的程序,但如果签约双方由乙方出现重大违约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无效,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无效后怎么补偿呢?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人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商品房贷款交易如何办理

1、选择银行:

申请者在办理贷款时要冷静,选择利率比较低的银行去贷款。比方说,同样贷款20万元,借款期限都是一年,一个执行基准利率,一个执行上浮10%的利率,选择了后者,一年就会多掏2000多元利息。

2、选准期限:

为了避免利息的增加,申请人在计划用款的时间上一定要合理的规划,争取做到计算准确。因为在银行贷款时,选择的期限越长利率就会越高。

3、了解贷款方式:

目前,很多银行在贷款上一般采用的都是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等等几种贷款方式。不同的贷款方式,在执行贷款利率时,对贷款利率的上浮也会有所不同。同样是期限一样长,数额又相同的贷款,选择什么样的贷款方式,还款时的利息支出可是大有不同。因此,自己去银行办理贷款时,了解不同贷款方式下的利率价差非常重要。

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

4、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围绕上述法律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热门楼盘查看更多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