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银行签约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22 13:12:02 来源:楼市网 48次浏览

文章摘要:现在的二手房市场比起新房市场也是毫不逊色的,不少购房者都把目光放到了优质的二手房上,那么二手房银行签约要注意什么呢?

1、基本情况要在合同里列出

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时如果不是买卖双方本人到场签字,一定要看其是否有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后方可进行签字。

2、明确房款及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首先,要明确房款是净得价还是含税价。

(2、其次,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明确首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及买方的贷款额度。

(3、另外,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几种方式,而每种方式所需要的周期是不同的,通常商业贷款从审批到放贷所需要的时间为l5天左右,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周期相对较长,卖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慎重选择买方。如果卖方急需用钱,那么这种情况就最好不要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买方了。

(4、再次,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约定一个银行批贷的合理期限,若超过该期限银行没有批贷,则可约定由买方改全款支付,若在一定期限内,买方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3、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屋有什么质量问题要向买方明示

比如房屋的性质、房龄,结构等等,因为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付款,房子本身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建成年限)会直接关系到房屋的评估价,从而决定买方的贷款额度。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买方的贷款额度,到时候因房屋本身的问题导致贷款未获批准,就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卖方对房子的状况做了如实说明,那么即使发生纠纷,也不会归结于卖方的责任。

4、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

对于卖方来讲,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将房子过户给他人后,却没有收到房款,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将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防止出现先过户、交房后收款的情况。如买方采用全款支付的,一定要在收到全款后再交房,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的,一定要在看到银行的批贷通知后再进行过户,这样就能保证一旦过完户,贷款银行能顺利地将贷款发放给卖方。

5、如果买方选择全款支付的,为了保证卖方能在过户之后安全的收到剩余房款,可考虑在过户之前将剩余房款放在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这样将防止买方取得了房产证后却不付剩余房款的情形出现。

6、明确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买方违约时卖方的单方解除权。

7、明确税费的承担。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本应由卖方承担的税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但在实践中这些费用要么由买方直接支付,要么卖方将其转嫁到房价上:因此卖方要结合税费的承担来决定房价,如果合同里约定由买方承担所有的税费,那么卖方可以考虑将房价适当降低一些,如果买方不承担税费,那么房价就要提高了。

二手房签约有哪些规定

1、卖方都期望赶快拿到全部房款,尤其是那些急需的人,卖房的一同还在买房,急着卖了房去交购房款,更是如此。但你要知道一个知识:借贷申报银行有可能不批,这个不批的原因有许多:买方信誉不行、某家银行近期没有额度、借贷方针调整等各种可能都有,许多过程银行对不批借贷的原因并不给予正式解说。

2、有时因某家银行不批贷亦或批贷的额度没有到达买家的理想标准,就可能会发生买家要向第二家乃至更多家银行申报借贷的可能。每多做一次借贷申报,获取借贷的过程明显就要延后一段。那么买家向一家银行申报借贷被拒,有没有权力再向其银行申报借贷,假如又被拒,有没有权力再转向其它银行申报,究竟能够申报多少次?这几个问题许多人在签约时主要就没想过,假如买家借贷很顺畅也没问题,但一旦买家向主要家银行申报借贷被拒,再向第二家申报时卖家可能就不情愿了。

3、两边争执怎样办?看合同。合同会怎样谈好呢,这个并没有法定标准,但假如签约时没有特别要求,中介供给的合同关于借贷的次数和过程一般是不会做约束的,很可能会谈好“向一家银行申报不成,再向另一家申报,直到借贷赞同停止”。也就是说,理论上讲,买家申报借贷一次不成,能够屡次向不同银行申报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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