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五年后拿房产证吗

发布时间:2022-01-19 12:27:59 来源:楼市网 101次浏览

文章摘要:廉租房是政府出台,旨在帮助解决困难人口住房的福利政策,有人说廉租房住五年后可以拿房产证,是真的吗?

廉租房五年后不能拿房产证。廉租房的凭证为《房屋租赁证》,并不是房产证,它的物权归政府所有,是政府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向政府提出申请,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以购买、租赁,但租赁无继承权。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流程:

1、领表填表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家庭状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应向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和收入证明(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准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

如果家庭成员没有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将通过户籍调查、邻里访问、信件索证等方式批准其住房和收入,并签署意见和盖章。

2、提交材料

申请家庭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事务所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交必要的申请资料和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申请家庭必须发表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调查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并要求相关证明。

3、初审

接受申请人受理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步审查。初审主要包括审查资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的配租方案,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上文处理。

4、复审

复审和公示无异议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申请家庭的资格,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如有异议,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天内进行复查,并书面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原因;符合条件的,按上述条件办理。

5、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发出备案通知。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出《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查和租赁通知书》。

6、租房/轮候

符合条件的租赁补助金家庭可以持《通知书》寻找租赁住宅来源,与住宅租赁人签订租赁合同,向户籍所在地区(县)住宅保障管理部门申报。房屋租赁人每月领取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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