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1-05-23 19:47:19 来源:楼市网 88次浏览

文章摘要:现在有很多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其中办理的方式有多种,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继承过户较为常见,那么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呢?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是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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