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后应该拿到几个证

发布时间:2021-12-31 10:39:03 来源:楼市网 247次浏览

文章摘要:贷款买房与全款买房是有区别的,那么购房者在办理贷款买房之后,应该要拿到哪些证或材料呢?

贷款买房后拿到的证件分别有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房屋他项权利证》等证件。具体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

贷款买房后能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办理流程如下:

1、咨询受理。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7、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等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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