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房产税征收对象的住房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25 10:58:58 来源:楼市网 65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产税指的是房产方面的税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按照房屋的计算税务余值或者租金收入来进行计算的,房产税的征收对房价方面也是有一定影响的。那么房产税征收对象的住房范围是什么?

1、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2、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收费标准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免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的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例如一共是15层的大厦,一单位租用5层,一单位租用10层,则并不是只占有一层的单位交税。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收费标准是基于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而定的,一般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土地使用范围以及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的,纳税人应当根据上述标准来向税务机关报税处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还会造成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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