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将房子出租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21 12:17:16 来源:楼市网 73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屋出租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很多购房者在买房装修后并没有实际入住,房子是闲置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选择将房子出租来获取租金,那么,业主将房子出租要注意什么呢?

1、筛选租客:最好选择有修养、爱干净的租客,一般可以从交谈中就可以探知一二。

2、要核实承租人:业主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留好身份证复印件,问清楚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等。

3、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短租人员流动性大,而且容易造成空置期延长,不利于收租。而且,房子到期后,还面临再次找租客等麻烦事。

4、出租合同信息要全面:合同上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写明每月租金、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缴纳方式。每月缴纳租金的时间,月付、季付还是年付,违约滞纳的处理。租金每年上涨多少,比如5%。写明房内东西造成损坏的赔偿金额,或者恢复原样。

5、房东多回访承租者: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况。一旦发现所出租房屋有什么异常现象,尤其是在家电等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6、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房主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的共有房屋。房客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出租合同中。

7、房东不要频繁涨价:房东要善待房客,对于使用房子不允许之处在租房时提醒房客就行。不要总提涨价,一年后续租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不涨就不要涨,三年后可略为涨一些,房客也不会反对。涨价频繁,房客住不长久,也会增加寻找新房客的成本。

8、房屋的租期不超过20年: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业主出租房子的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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