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余额怎么提取

发布时间:2021-12-19 11:50:30 来源:楼市网 192次浏览

文章摘要:只要缴纳了公积金的,都是有自己的公积金账户的,而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也需要符合提取条件的。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要去所在地的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然后提交相关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准备材料,譬如说购买自住住房的,要提供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退休提取要提供退休证明等材料,等待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将余额提取出来了。

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本人离休、退休的;

3、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7、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是发生了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9、因自然灾害或是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

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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