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18 12:48:51 来源:楼市网 139次浏览

文章摘要:经济适用房在很多城市中都有,是属于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子的价格要低于商品房,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那么这个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是指国家用货币支付的财政补贴。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货币补贴又分为显性货币补贴和隐性货币补贴,在我国又被称为明补和暗补。

所谓显性货币补贴(明补),是与隐性货币补贴(暗补)相对而言的,明补是政府给予消费者一笔货币补贴,其效果是增加了消费者的收入。明补使得预算线平行地提高。改革之初,我国政府提高了农副产品价格,为了不降低人们的生活水平,对城镇居民给予一定的价格补贴,表现形式为每月发放一定数量的现金,这种补贴就属于明补。所谓隐性货币补贴(暗补),是指没有数量限制的对于生产者的补贴,即政府给予生产者以一定的补贴,同时一般还要配以一定的强制措施强制其以较低的价格出售产品,从而使消费者得益。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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