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16 11:09:49 来源:楼市网 49次浏览

文章摘要:一直以来,房产税征收是大家所关注的重点,在上海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其中对征收对象和税率是有一定标准的。

1、征收对象:

对于本市居民来说,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对于非本市居民来说,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2、税率:

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4、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什么情况可以免征上海房产税

1、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3、企业停产、撤消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地税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

4、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5、作营业用的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其应纳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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