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12-13 09:00:10 来源:楼市网 66次浏览

文章摘要: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日后公共设备的保养与修理,是每个业主都需要缴纳的,部分开发商会要求在购房时一并缴纳,部分开发商允许在收房时缴纳。

公共维修基金是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的,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而日常的维修费用,如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则是包含在单独要缴纳的物业费内。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得挪作它用,当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公共维修基金需要购房者交纳。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每个城市不尽相同。

维修基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的如何使用?

1、在维修基金还没有转给业主大会管理之前,使用维修基金由物业统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没有物业的小区则由相关的业主提出申请。

2、提出使用维修基金之后,还需要得到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赞成才行,否则就不能执行。

3、提出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申请,具体材料根据各区政策不同会有所差异,建议先去了解清楚,以免因为资料不全来回跑。

4、房管部门根据提出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就会向管理维修基金的银行发出“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文件。最终,相关银行会直接将相应的资金费用转给维修单位。

公共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一般来说,购买期房是维修基金会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

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同首付一并交齐。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也需一并交由当地房管部门。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根据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的收据来判断业主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的,因此不存在开发商从中牟利的情况。

开发商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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