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1-12-09 10:13:15 来源:楼市网 51次浏览

文章摘要:根据规定,房屋在交房之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一般房屋竣工验收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首先要求证件齐全。

1、现场的房屋构造和格局必须要跟图纸上的设计内容一致。

2、建造房屋时,建筑材料、配件以及设备进场的具体情况,必须要有一个详细的报告。

3、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方面的文件,必须要有一套非常完整的记载。

4、工地的设计监工和管理要能够取得合格的文件。

5、有工程的保修书,当地行政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都出具了认可的文件。

竣工验收是什么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竣工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1、无论合同有效、无效、被解除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修复或修复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不得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进行修复,修复前承包人不得要求支付工程价款(不包括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情形)。

(1)修复义务应当由承包人履行,工期不得顺延,发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可要求承包人赔偿。

(2)承包人拒绝修复或双方基于丧失合作基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同意由第三人能进行修复工作时,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对工程验收不合格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提交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甲供材、指定分包等方面。

(4)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未进行修复,但发包人自行使用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可以要求支付工程价款,但应扣减相应价款。

(5)工程质量及修复费用、工期延误可以成为对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要求的抗辩事由,但损失需依法另行主张。


热门楼盘查看更多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