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做了网签退房退款流程

发布时间:2021-12-06 09:50:12 来源:楼市网 92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买房之后,难免会遇到需要退房的情况,一般来说,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房退款的。

1、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签订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担保机构填写注销申请,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2、买卖双方、经纪机构或交易担保机构在填妥的《核销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销售双方、经纪机构或交易担保机构向服务窗口提交《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和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向服务窗口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撤销房屋登记及基金托管手续。维修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上注销该合同网上信息,撤消资金托管。告知资金监管银行转划资金监管,托管银行将资金转划给买方账户。

允许退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5、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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