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后房产过户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5-13 21:57:50 来源:楼市网 94次浏览

文章摘要:遗产继承过程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般会进行继承公证,在继承公证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富证明,如房产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

4、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以继承法所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8、其他有关资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资料、遗产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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