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子转租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08 11:51:24 来源:楼市网 58次浏览

文章摘要:将房子转租是指将自己租赁的房子再转租给他人,这种情况需要先取得房东的同意后才能进行,那么将房子转租要注意什么呢?

1、要先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才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子转租手续

1、承租方取得出租方的同意;

2、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3、在15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

4、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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