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房产证

发布时间:2021-11-08 10:49:44 来源:楼市网 57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屋的房产证是比较重要的,对于安置房来说,一般需要满5年之后,缴纳一定税费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5年,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房主一般须持有住房满5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才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等,也就是说要5年之后才能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此时的拆迁安置房才可以自由买卖过户,如果是想要买拆迁安置房,那么就一定要注意原房主是否已经拿到房产证了。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3、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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