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21-11-07 10:38:11 来源:楼市网 194次浏览

文章摘要:对于具有特殊性质的安置房来说,也是有房产证的,其中比较关键的就是房屋产权问题,一般来说,安置房的所有权是归业主所有的,当然详细需要了解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归业主所有,一般来说,安置房的产权是按照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如果签字人是业主的话,那么安置房的房产证归业主所有,业主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另外,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产权性质: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房屋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要明确合同细则:

安置房的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房者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

3、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

特别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有明确限制。

4、房屋的权利人:

购房者要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且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

5、相关费用的缴纳:

安置房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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