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租房租赁合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1-10-17 12:28:14 来源:楼市网 99次浏览

文章摘要:租房时,租客需要与房东签订租房租赁合同,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障租客与房东的合法权益。那么,办租房租赁合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须提供承诺书。

3、承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租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时,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怎么办?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写?

写清楚租金及支付方式;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租赁期限;押金还有其中的权利和义务还有租赁期满后的相关事宜;还有违约的情况;还有处理纠纷的办法应该注意的事项等,这些都是我们在签署合同应该注意的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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