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买卖怎么收税

发布时间:2021-10-16 11:32:32 来源:楼市网 68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公寓房交易市场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税费的,其中包含了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等。

1、登记费:住宅按80元/套;非住房按550元/套。

2、转让费:住宅按6元/平方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非住宅按18元/平方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3、契税:初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1%缴纳,初购买90平方米-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1.5%缴纳。其它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

4、营业税:普通住宅2年以下按房款的5.65%缴纳,2年以上免缴;非普通住宅,2年以下按房款的5.65%缴纳,2年以上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照差额的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住房满五年免征,其余按照差额的20%或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划拨住宅用地转让根据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产权证按件贴花5元/件缴纳。

8、工本费:核发一本为免费,每增加一本加10元。

个人买卖房屋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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