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户主变更被认定无效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09 12:17:39 来源:楼市网 186次浏览

文章摘要:农村宅基地一般也是秉承的一宅一户的原则、但其中也不发因继承或是其他原因而出现的一户多宅的情况。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农村宅基地户主变更被认定无效的情况。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无效的情况分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怎么变更户主

(一)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基本条件

1、户口必须在本村。

2、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二)我国法律《房屋登记办办法》中有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权利人就要在事实发生后或相关的法律文件生效后,申请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1、房屋坐落变更的。

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5、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三)农村宅基地更户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和委托书各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在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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