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契税2021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0-06 11:11:59 来源:楼市网 191次浏览

文章摘要:契税法在今年正式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份正式实施,很多购房者都担心新房契税上涨,那么新房契税2021标准新规定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指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至于具体什么时间交,各地规定存差异,具体大家咨询一下当地有关部门。

2021年契税法新规定

1、契税应税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2、契税税率:

根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3、契税减免: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二)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契税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①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②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③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4)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5)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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