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1-05-19 20:13:31 来源:楼市网 277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产继承是一种产权继承,但是房子的产权有区分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及按份共有的情况,不同情况下办理手续会不同。

1、房屋产权单独所有

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此种情况房屋继承比较简单,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特殊情况:生前买房,过户前去世。例:小李爸爸签的购房合同,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突然死亡。若小李想要继承这套房产,需要先继承购房合同的权利,等到爸爸的产权证取得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2、房屋产权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常见于夫妻共有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例:小李的爸爸妈妈共同所有的房屋,爸爸去世后,小李继承的部分只有属于爸爸的部分,妈妈的部分小李是无法继承的。

3、房屋产权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房屋,死者生前对房屋拥有的产权份额已是确定的,那么继承人只能继承这部分产权。

例:小李的爸爸和叔叔一起买的房,爸爸占额60%,爸爸去世后,小李继承属于爸爸的60%产权。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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