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交付流程

发布时间:2021-08-31 11:01:49 来源:楼市网 190次浏览

文章摘要:购买新房的话,在签订购房合同交易完成后要等待开发商交付房屋,那么新建商品房交付流程是怎样的呢?

1、一般新房子在交付的时候,开发商必须要用书面形式通知业主,主要是告知业主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交付房屋的时候,记得要和房地产开发取得相应的交房书面文件,按照规定开发商应当依法给到业主两书一表,两书指的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样才表示购买的房子是正规并且安全的。

3、领取两书一表后,还要关注面积问题,索要《面积实测表》,并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这样才能确保没有质量问题。验房后就可以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并从开发商那领取房屋钥匙,便可以去物业处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了。

新建商品房交付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也属于房屋建筑,因此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质检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而商品房的验核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的,若是商品房核验合格,那么监督站会出具合格证明,证明里需写明商品房的质量等级是合格还是优良。买房的业主在收房时第一个就要看这个合格证明,否则房屋的质量就没有保证。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业主买到房一般都是住宅楼,这类楼盘在交房前要先取得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是没有这个证明,那么业主即便买了房也无法办理入户手续,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批准。业主想要查询自己所看中的楼盘是否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可以直接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想要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那么就必须有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的证明和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也是判断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条件最重要的一环。若是开发商在还没有取得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条件下想要交房,那么业主可以拒绝接受钥匙。

现在许多买房的业主为了能够早日住进新房在商品房还没有取得以上证明时就收房装修,等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却拿不出以上三大证明,那么房屋就算装修完也不能入住。还有的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虽然有产权证明,但交房合同里的配套设施却不齐全。或者开发商因未缴纳某些费用,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种条件下,买房的业主就会面临难题:“是退房还是不退房”。退房再买别的也难买,不退现在买的房也没办法住,而且就算是退房也不能拿回所有买房钱,所以买房业主在收房时就要注意款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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