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8-24 10:06:00 来源:楼市网 118次浏览

文章摘要: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后就需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为了保障购房者能够得到正当的利益,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问题一定要注意。

1、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负责解释。

购房合同贷款注意事项

1、新房: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全部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违约责任。

2、二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全部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1、未做预售登记:

如果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没有做预售登记就已经丢失了,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已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完按揭:

已经做过预售登记的购房合同丢失的话首先要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等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已做预售登记,已办按揭贷款:

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预售登记和按揭两个环节了,购房者除了要登报声明之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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