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房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1-05-18 19:52:45 来源:楼市网 79次浏览

文章摘要:买房的时候与他人共同购买的情况下,房屋产权是属于共有的,在卖房的时候也需要双方同意才能卖,那么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房如何处理呢?

共有房产必须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卖,如果共有产权房屋一方要卖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买卖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为无权处分,处分人若不能证明其他共有人同意该处分行为的,就不能要求其他共有人接受该处分。

共有产权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一、除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外,夫妻一方以未经另一方同意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共有产权一方不同意出售的,买方起诉时须注意 :

1、先评估是否满足以下四种情形之一。

若满足,可向法院申请继续履行合同(继续买房);若不满足的,建议买方向法院申请解约和请求卖方赔付违约金(若坚持要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很可能不支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

①夫妻另一方追认买卖合同的;

②买方举证证明夫妻另一方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

③买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占有使用房屋,夫妻另一方未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的;

④有其他情形可以认定买方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的“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2、保留证据是关键。

认定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一般结合微信、电话记录,录音文件以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流等其他证据一并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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