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1-08-15 11:39:41 来源:楼市网 41次浏览

文章摘要: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维修基金能过户,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是需要提前准备一些材料的,那么房屋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1、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明。

3、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4、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2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维修基金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1、其业主到所在辖区的小区办领取“维修资金变更审核表”三份。

2、其业主到原开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其业主持相关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区小区办办理网上查询并认证审核。

4、业主持审批件送转银行维修资金管理部审后,由银行更改业主信息。

5、业主持核准的手续办理产权登记。

6、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丢失:第四联丢失需开发单位出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第五联丢失需刊登报刊声明(市级以上报刊);第六联丢失需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维修基金过户的法律规定

修理基金由该物业界的业主一同筹措,业主依照交纳份额享有修理基金的拥有权,但应用权归整体业主全部,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全部的修理基金部分。

修理基金与详细房产相结合,随房产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详细业主的改变而改变,因房产产权改变成为新业主时,修理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因而,购买二手房应在处理过户手续时,也将该房产原产权人名下的房产修理金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会影响房产修理金的正常应用。

不过,房产修理基金各地的收取时刻不一致。现在,新建房产基本上都征收了房产修理基金。我国《住所专项修理资金处理方法》中清晰政策,房产在拥有权转让时,原产权人应当向新的产权人阐明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缴存和结余的状况,并且在处理过户手续时,该房产账户中结余的住所专项修理基金也随房产拥有权一同过户。

修理基金是房产往后几十年的“养老金”,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修理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所以王亚琼律师提示,在销售房产时,必定要留心是否有修理基金,并一同随房过户,避免往后需求时给自己添加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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