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12 13:34:36 来源:楼市网 130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生活中,房产继承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在继承房产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其中关键的一点就是房产继承需要按照一定的继承顺序。

一般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遗产。房产继承的第一顺序只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继承房产时,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对房产进行继承。

继承房产流程需要什么证明?

1、关于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那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那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房产继承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1、办理房屋继承的,必须是申请人是继承人;

2、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户籍手续,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要到市或区的公证处,如果是原外销的商品房则要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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