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除保全后几天能过户

发布时间:2021-05-18 13:19:27 来源:楼市网 97次浏览

文章摘要:有些人由于一些纠纷申请了房屋保全,在房屋保全刚刚解除时就想把房子卖掉,那么房屋解除保全后几天能过户呢?

房屋解除保全后当天就可以过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保全措施解除后,房屋所有权可以随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保全解除后交易不受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解除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就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紧急是指债务人马上要转移或处分财产,而债权人来不及起诉,需要马上采取保全措施,否则,申请人的财产权得不到保障,难以实现。

2、必须是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申请,即是由与被申请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提出。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申请。这是因为,在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尚未得到正式的法律确认,财产保全数额也没有确定。因此,为了保证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不被乱用,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正确实施,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额度的财产担保。在因其申请行为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时,用该担保财产进行偿还。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房屋保全是什么意思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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