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1-08-07 12:17:31 来源:楼市网 127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费,那么房产税如何计算呢?

1、从价计征: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收费标准

1、征收对象: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2、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3、纳税人:按照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即上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4、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房产税是每年都征收的,但是也有个别,有的地方是一年分两次征收,也有每年一次性征收,不同地方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的来说的话,房产税还是要交的,毕竟在我国的税收中,房产税也占了很大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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