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31 14:40:08 来源:楼市网 169次浏览

文章摘要:在南京,很多家庭因经济收入条件的问题,想要居住保障性住房,但是申请保障性住房是要满足家庭无房的条件的,那么在南京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是什么?

1、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均纳入交易记录或登记信息)。

2、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补缴不认可)。如无法提供在南京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的收入的住房困难的家庭所提供的限定的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分为经济的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

1、廉租住房保障是指政府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制度。

2、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4、限价商品房是指在公开出让的商品房建设用地上建设的、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房。

保障房可以买卖吗

1、其保障性住房是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他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是不可用来交易的。

2、对于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3、我们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应当按原购房价格与届时相应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的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市住宅办可以优先回购。

4、对限制上市交易时间从不动产登记簿上权属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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